本年度报告是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要求,由慈溪市财政地税局编制完成。年报由概述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、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、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、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个部分组成。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。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本局政府网站(www.cxcs.gov.cn)中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。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,请联系:慈溪市财政地税局办公室,电话:63837019。
一、概述
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,促进政府职能转变,保障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权益的重要举措。2010年,本局继续深入领会《条例》精神,并根据市政府相关要求,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,及时发布相关信息,各项工作均开展有序。
二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
2010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0条。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,政策法规类的信息51条,占12%;业务类信息(包括政务动态、计划规划、统计数据、会计管理等)367条,占85%;其他类信息12条,占3%。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,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,本局通过财税政府网站开辟专栏、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形式向公众主动公开政府信息。
三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
2010年度,本局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发生。
四、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
2010年度本局未发生收费及减免情况。
五、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、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
2010年度本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、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。
六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
2010年,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府信息中心的指导下,各项工作都取得了一定的进步。但是,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广大群众的要求还有很大的距离。今后,我们要在巩固现有工作基础上,继续深化各项细节:
(一)进一步加强基础性工作。继续广泛宣传信息公开工作,通过各类媒介的大力宣传,使广大群众了解《条例》的主要内容,正确运用《条例》保障自己的知情权,积极参与和监督财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;有效开展培训辅导,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、开设辅导讲座和以会代训等形式组织开展《条例》的培训辅导活动。
(二)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载体形式。要积极按照《条例》规定,以便民、必需、务实为原则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场所,除通过财税网站为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外,积极探索通过室外显示屏、81890热线、有关微博、博客等新途径进行政府信息公开。
(三)切实加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。坚持“公开是原则,不公开是例外”,在巩固充实已有公开内容的基础上,积极按照财政部要求,做好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工作,特别是关于“三农”、医疗、教育等社会广泛关注、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事项,要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。
慈溪市财政地税局
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
本年度报告是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要求,由慈溪市财政地税局编制完成。年报由概述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、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、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、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个部分组成。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。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本局政府网站(www.cxcs.gov.cn)中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。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,请联系:慈溪市财政地税局办公室,电话:63837019。
一、概述
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,促进政府职能转变,保障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权益的重要举措。2010年,本局继续深入领会《条例》精神,并根据市政府相关要求,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,及时发布相关信息,各项工作均开展有序。
二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
2010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0条。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,政策法规类的信息51条,占12%;业务类信息(包括政务动态、计划规划、统计数据、会计管理等)367条,占85%;其他类信息12条,占3%。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,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,本局通过财税政府网站开辟专栏、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形式向公众主动公开政府信息。
三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
2010年度,本局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发生。
四、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
2010年度本局未发生收费及减免情况。
五、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、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
2010年度本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、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。
六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
2010年,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府信息中心的指导下,各项工作都取得了一定的进步。但是,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广大群众的要求还有很大的距离。今后,我们要在巩固现有工作基础上,继续深化各项细节:
(一)进一步加强基础性工作。继续广泛宣传信息公开工作,通过各类媒介的大力宣传,使广大群众了解《条例》的主要内容,正确运用《条例》保障自己的知情权,积极参与和监督财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;有效开展培训辅导,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、开设辅导讲座和以会代训等形式组织开展《条例》的培训辅导活动。
(二)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载体形式。要积极按照《条例》规定,以便民、必需、务实为原则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场所,除通过财税网站为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外,积极探索通过室外显示屏、81890热线、有关微博、博客等新途径进行政府信息公开。
(三)切实加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。坚持“公开是原则,不公开是例外”,在巩固充实已有公开内容的基础上,积极按照财政部要求,做好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工作,特别是关于“三农”、医疗、教育等社会广泛关注、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事项,要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。
慈溪市财政地税局
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